【競賽資訊】第七屆新臺灣之子徵文競賽活動辦法

ImgDesc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3-07

 

明志科技大學行動導向辦公室辦理第屆新臺灣之子徵文競賽,主題為媽媽/爸爸說過的故事」。

一、活動目的:

  五月第二個星期日是母親節,也是個充滿感恩與溫馨的日子,我們希望透過本次競賽,加深新臺灣之子對於自己以及母親/父親母國文化的認識,進而增加對自我身份的認同,更可以讓大眾藉由他們的文筆瞭解這些孩子們與母親/父親在這片土地的生活情形,或是在異鄉的生活故事,有別於一般的文化交流,增添了另一番思考層面。

 

二、主辦單位:明志科技大學。

 

三、徵文主題:

  本次徵文主題為媽媽/爸爸說過的故事」。請學生敘述一則媽媽/爸爸曾經講過的,來自他們故鄉的故事或傳說,並敘述自己的心得或是這則故事帶給自己的啟發。內文字數依作文規格,題目請參考主題自行訂定。

 

四、參賽組別及作文規格:

  以正體中文撰寫於作文稿紙,相關說明如下:

1.國小甲組,國民小學一到三年級。每篇字數200至350字,可加上自己原創設計的插圖(畫於另一張圖紙,A4尺寸)。

2.國小乙組,國民小學四到六年級。每篇字數400至600字,可加上自己原創設計的插圖(畫於另一張圖紙,A4尺寸)。

3.國中組,國民中學一到三年級。每篇字數700至900字。

4.高中組,高級中學一到三年級。每篇字數1,000至1,200字。

 

五、參賽資格:

  在臺居住之新住民二代學生(母親/父親一方為外籍婚配者),以就讀新北市高級中學、國民中學、國民小學者為限。

 

六、收件方式:

  收件方式請由統一以掛號方式郵寄至「243303新北市泰山區工專路84號 明志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收」,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屆新臺灣之子徵文競賽」,或親自送件至本校通識教育中心(請於上班時間上午9點至下午5點間送件);請檢附「書面作品」一份(註明中文姓名及參賽組別)及「報名表/發表與授權利用同意書」書面一份;收件日期自111年3月14日至111年4月15日止,逾期不予收件(掛號以郵戳為憑)。

 

七、評選方式:邀請專家學者評審投稿作品之優勝者。

 

八、獎項與獎品:

1.第一名:獎品3,000元獎金或等值禮券,獎狀一張(共計4名,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甲組與乙組各一名)。 

2.第二名:獎品2,000元獎金或等值禮券,獎狀一張(共計4名,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甲組與乙組各一名)。 

3.第三名:獎品1,500元獎金或等值禮券,獎狀一張(共計4名,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甲組與乙組各一名)。

4.佳 作:獎品500元獎金或等值禮券,獎狀一張(共計12名,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甲組與乙組各三名)。

 

九、得獎公告:

  得獎名單預計於111年5月公布於本校大學社會責任推動辦公室網站(https://usr.mcut.edu.tw/),日期及頒獎方式將另行公告之。

 

十、徵選條件:

1.參賽作品需為獨力完成之新作(並且未曾參加國內外競賽之原創作品,也未曾在國內外各類媒體以紙本或電子版任何形式發表過)。 

2.參選作品嚴禁抄襲、模仿、改編、譯自外文或冒用他人名義應徵。如有上述情形,將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名次,追回獎金及獎狀,並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參賽者若涉及違反著作權相關法律,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十一、注意事項:

1.「報名表/發表與授權利用同意書」請參賽者自行於本校大學社會責任推動辦公室網站(https://usr.mcut.edu.tw/)下載,以電腦繕打列印。

2.參賽稿件於郵寄途中若遭不可抗拒之因素造成作品損壞或遺失,主辦單位將不負賠償責任。寄出之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皆恕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若有需要底稿請於寄送前先行複印留存。

3.投稿作品,不得於公布得獎成績後放棄得獎。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從缺。

4.所有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但同意個別主辦單位得就其作品公開發表以及授權非營利用途之重製、發行與公開傳輸轉載。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得集結編印、出版、公布於網站或推薦報刊媒體發表時,不另支稿酬。

5.每位同學參加徵文比賽之作品限一件,若作品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以從缺。

6.凡經參加徵文,即視同接受本徵文辦法之各項規定,無論獲獎與否,均不得提出異議。

7.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8.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詢:

明志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蕭書杰先生

電話:(02)29089899 #4224

傳真: (02)2908-4962

電子信箱:shuchieh@mail.mcu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