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2023明志書院文化藝術節─泰山鼓藝大賽」以「傳承、創新、交流」 為辦理宗旨,以競賽作為全國鼓團相互學習觀摩的平台,弘揚臺灣民俗文化,提升鼓藝技術水平。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立法委員洪孟楷國會辦公室、新北市議員宋明宗辦公室、新北市體育會民俗體育委員會、泰山區公所
(二)主辦單位:明志科技大學、中華鼓藝協會
(三)協辦單位:明志書院、頂泰山巖、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比賽日期:112年11月25日(六)、11月26日(日)。
四、比賽地點:明志科技大學(新北市泰山區南泰路1-1號) 創新大樓室外廣場
五、報名辦法:
(一)方式:即日起至112年10月20日止,報名方式如下。
1.傳真報名,傳真號碼02-85315664.
2.電子信箱:drumlin0510@gmail.com
(二)聯絡人:0920-100613林玉龍
(三)報名資訊查詢:參賽隊伍名單將於112年10月27日公告於「明志科技大學-大學社會責任推動辦公室」網站上https://usr.mcut.edu.tw/?Lang=zh-tw,供參賽單位確認,並於11月3日後公告賽程表。
六、參加單位:以全國各級學校或社區為單位,自由組隊參加。
七、競賽組別:
(一)11月25日(六)
1.樂齡組:不分演出屬性,5-20人,全國各樂齡團體皆可自由組隊參加。
2.身心障礙組:不分演出屬性,3-20人,限身心障礙團體參加。
3.個人組:不分年齡性別,限立鼓個人演奏。
4.公開組:不分年齡,不分演出屬性,3-20人為單位自由組隊參加。
(二)11月26日(日)
1.小學傳統鼓樂組:5-20人,限全國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在籍學生參加。
2.中學傳統鼓樂組:5-20人,限全國各公私立國、高中在籍學生參加。
3.小學戰鼓組:5-20人,限全國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在籍學生參加。
4.中學戰鼓組:5-20人,限全國各公私立國、高中在籍學生參加。
八、競賽時間:樂齡組、身心障礙組、個人組,演出時間限3-8分鐘;其他組演出時間限5-8分鐘。以樂器第一聲響作為計時開始。
九、競賽規則:鼓藝競賽規則公佈於「明志科技大學-大學社會責任推動辦公室」網站上https://usr.mcut.edu.tw/?Lang=zh-tw
十、獎勵:
(一)各組優勝隊伍皆依成績頒發獎盃及成績證明。
(二)各組第一名由大會致贈1.2尺平太鼓一組或1.6尺大鼓一個獎勵。
十一、出場順序:各隊比賽出場順序均由大會抽籤排定。
十二、申訴:
(一)比賽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如規則上無明文規定,則由該項競賽裁判長徵詢該項競賽裁判意見後裁定。
(二)合法之申訴,應由各單位領隊或其代表簽字蓋章,以書面向審判委員會提出。
(三)關於競賽所發生之問題,除當時得用口頭申訴外,仍須依照前項規定,於該項成績宣布後二十分鐘內,補具正式手續提出,否則概不受理。
(四)各項比賽在進行中,各單位領隊、教練及運動員均不得當場直接質詢裁判,違者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十三、附則:
(一)參賽者請備妥身份證明文件,以備查驗。
(二)各參賽隊伍請於10月27日上網查詢是否報名妥當,若發現遺漏,請於10月31日前以電話通知承辦單位(0920-100613林玉龍)
(三) 為安全考量,請各參賽單位自行辦理相關保險事宜,本會不予代辦。
(四)報名參加各組競賽之單位與個人,均視為贊同本實施辦法。
(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