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5明志書院國中國小書法比賽決賽
壹、決賽簡介
一、日期:民國114年7月19日(星期六)。
二、地點:新北市泰山區南泰路1-1號
(一)賽場:明志科技大學創新大樓五樓504教室。
(二)家長休息室: 明志科技大學創新大樓六樓624演講廳。
三、流程:
09:20~ 參賽學生報到、後可進入試場練習。
09:45~ 10:00試場清場準備、發放宣紙、題目。
10:00~ 10:10參賽學生進場準備、規則說明。
10:10~ 11:40現場書寫(計時90分鐘;10:50可以交件)。
11:40~ 比賽結束,一律交件。
四、如因天候或不可抗拒因素需 調整決賽日期,敬請留意網站公布應變方式,不另個別通知。
五、茲將本項比賽注意事項公告於後,請家長及參賽人留意並配合,謝謝。
貳、決賽名單(名單之排序為隨機,非關作品優否)
一、國中組
序號 |
姓名 |
學校 |
指導老師 |
序號 |
姓名 |
學校 |
指導老師 |
1 |
溫○豪 |
鶯歌國中九年級 |
許○芳 |
7 |
龔○傑 |
中山國中七年級 |
駱○春 |
2 |
杜○緯 |
鶯歌國中九年級 |
許○芳 |
8 |
龔○瑩 |
中山國中九年級 |
駱○春 |
3 |
賴○熙 |
五峰國中七年級 |
王○邦 |
9 |
許○奕 |
泰山國中七年級 |
許○文 |
4 |
吳○菲 |
中平國中七年級 |
吳○揚 |
10 |
高○熙 |
五峰國中七年級 |
李○諭 |
5 |
鄭○鍚 |
文山國中七年級 |
王○邦 |
11 |
江○恬 |
尖山國中七年級 |
駱○如 |
6 |
陳○昕 |
土城國中八年級 |
黃○樺 |
12 |
林○蒝 |
土城國中七年級 |
馬○球 |
二、國小高年級組
序號 |
姓名 |
學校 |
指導老師 |
序號 |
姓名 |
學校 |
指導老師 |
1 |
孫○捷 |
榮富國小六年級 |
王○蘭 |
8 |
許○恆 |
泰山國小六年級 |
許○文 |
2 |
尤○琳 |
榮富國小六年級 |
王○蘭 |
9 |
詹○宇 |
昌福國小五年級 |
駱○如 |
3 |
李○萱 |
中正國小六年級 |
王○邦 |
10 |
吳○芮 |
板橋國小六年級 |
|
4 |
魏○安 |
昌平國小五年級 |
林○享 |
11 |
江○丞 |
海山國小六年級 |
|
5 |
許○雯 |
江翠國小五年級 |
|
12 |
郭○君 |
莒光國小五年級 |
吳○恩 |
6 |
范○淵 |
中正國小六年級 |
王○邦 |
13 |
施○岑 |
莒光國小六年級 |
許○祥 |
7 |
謝○州 |
沙崙國小五年級 |
駱○春 |
14 |
呂○宸 |
莒光國小六年級 |
許○祥 |
三、國小中年級組
序號 |
姓名 |
學校 |
指導老師 |
序號 |
姓名 |
學校 |
指導老師 |
1 |
陳○辰 |
建國國小三年級 |
許○芳 |
7 |
張○悅 |
後埔國小四年級 |
|
2 |
林○傑 |
榮富國小四年級 |
王○蘭 |
8 |
汪○妤 |
莒光國小四年級 |
蔡○娥 |
3 |
劉○菱 |
樂利國小三年級 |
簡○秋 |
9 |
王○喬 |
莒光國小四年級 |
蔡○娥 |
4 |
林○樂 |
溪洲國小四年級 |
謝○傑 |
10 |
莊○嘉 |
莒光國小四年級 |
蔡○娥 |
5 |
黃○方 |
埔墘國小四年級 |
張○英 |
11 |
梁○云 |
莒光國小四年級 |
蔡○娥 |
6 |
江○榆 |
溪洲國小四年級 |
蔡○仁 |
12 |
王○甯 |
莒光國小四年級 |
蔡○娥 |
參、注意事項
一、本項決賽,需於初選階段,獲得「參加決賽」者,方得以參加決賽。
二、配合開放時間及安全考量,參賽學生請於09:20以後報到;個人資料如有誤植,請於報到時提出更正。
三、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每人二張,國中組為對開(約140*35公分)有界格宣紙;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組為四開(約70*35公分)有界格宣紙;(非瑕疵不得要求換紙),若為宣紙原有之小瑕疵,不會影響比賽成績;非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紙張者不予評審。
四、決賽題目於現場發給,決賽書寫書體仍為楷書,參賽者請自備筆、墨、硯、墊布、文鎮、衛生紙等書寫用具、用品。
五、決賽書寫時,紙張下方不得墊用畫有九宮格之紙板或墊布,亦不得翻閱字帖,不得使用行動電話(禁止使用手機,攜帶者請關機)或參考資料,違反規定者,該作品不予評審。
六、比賽書寫時間90分鐘(以監考人員宣布開始書寫之後,開始計時。),比賽開始後,三十分鐘未進場者視為棄權,比賽進行後三十分鐘內不得離開教室,比賽時間結束,不得以任何因素申請延長比賽時間。
七、初審作品與決賽作品差距過大時,評審團得依實際狀況斟酌敘獎。
八、決賽作品落款之書寫,應含學校年級姓名,用印與否自行決定(自備印泥)。
九、為培養學生獨立自主精神及臨場反應,比賽中家長禁止進入試場範圍,敬請家長配合,以免影響學生權益,家長如有疑問,請告知工作人員。
十、比賽場所恕不提供洗筆,請參賽學生帶回處理,另,場地使用需恢復原狀,請家長及參賽學生共同協助維護,不造成明志科技大學校園管理之困擾,敬請配合。